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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落实;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核、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务接待、综合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牵头办理工作;负责管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组织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制度创新局:负责组织推进中央、省、市有关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重点试验任务;负责对标最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和国内外自贸(园)区、自贸港发展,统筹谋划开展制度创新政策研究;负责组织策划和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先进制造、金融、贸易等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制度创新工作,服务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和沈阳都市圈城市发展;负责牵头提炼、总结、推广制度创新案例;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规划、产业项目准入规则,开展域内项目准入审核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推动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财政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管委会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委会资金和项目资金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采购监管及投资评审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金融发展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和发展;负责推动金融领域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的投融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域内金融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域内企业上市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政策法规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风险防范举措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管委会法务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协议(合同)规范审核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协议(合同)履行监管工作;负责域内企业政策兑现审核工作;负责办理管委会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法制建设、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协调自贸区法庭;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营商环境建设局(项目服务办):负责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牵头落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域内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照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以及企业提出的公共服务需求;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工作;负责年度城建计划编制、实施和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做好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道路、桥梁、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土地征收、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和标准,组织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对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城建、城管等部门在域内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航空产业局(空港服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航空产业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航司落地、航线开发等工作;统筹推进航空制造、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全市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做好建链、补链、强链工作;负责联系机场、服务机场,强化区港联动,提升空港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管理服务水平;负责统筹协调民航、机场及航空产业相关单位协同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贸易促进局:负责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制定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建设;负责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跨境电商综试区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国际合作和外经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口岸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开放合作、“一带一路”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境内外博览会、展销会;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一)综合保税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推进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配合海关部门解读、落实海关特殊监管政策;负责研究、梳理、总结海关特殊监管政策方面的制度创新;负责开展综合保税区通关服务工作;负责海关监管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接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内企业项目的政策解读与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园区基础设施管理与公共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二)投资促进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投资促进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招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推介工作;负责建立投资促进综合评价体系,做好招商任务指标分解、跟踪考核,组织开展全员招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促进、投资协议签订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三)投资促进二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促进、投资协议签订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建立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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