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对台宣传推介力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问题找的准,措施提得实,对我们进一步推动沈台经济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沈阳片区已经成立两周年,市政协委员一直高度关注自贸区建设,支持自贸区发展,同时为自贸区做前瞻性谋划,我们深受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
现对您提案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片区基本概况
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等7个省市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国家设立的第三批自贸试验区,2017年4月10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正式挂牌成立。沈阳自贸片区位于浑河南岸,规划面积29.97平方公里(其中浑南区划入22.63平方公里,苏家屯区划入7.34平方公里)。
沈阳片区是东北地区唯一的内陆自贸片区,位于沈阳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在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可以直接辐射八个城市,2400万人口;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可以辐射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以及东北亚各大区域,是 “一带一路”倡议布局的重要节点,区位优势突出。
沈阳片区交通优势明显,域内集聚了各类交通枢纽,有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高铁站沈阳南站,有东北第一大的铁路编组站苏家屯站,还有发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和健全的城市交通体系。四通八达的立体式交通网络,使沈阳片区成为东北地区乃至东北亚地区物资、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的聚集区和通道。
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内陆自贸试验区,沈阳自贸区自挂牌以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切实打造沈阳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先行区、示范区,实现了“一年一大步”的可喜变化。
2018年,自贸区全口径税收收入5.95亿元,是成立前的2.6倍;纳税企业5879户,是成立前的9.6倍; 外商投资企业232户,是成立前的15.5倍;实际利用外资4550万美元,是成立前的21.7倍;进出口额36亿元,是成立前的1.4倍。
我们以自贸试验区为平台,以企业的痛点难点为突破点,深入推进创新改革试验;以制度创新为主线,补齐制度短板,加强制度供给,破解制度障碍。出台了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和促进先进制造、金融服务、融资租赁、科技创新等产业发展的“1+4”产业政策及实施细则。聚焦国资国企改革、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了39项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创新案例,其中,集报集缴、维修再制造、取消异地加工贸易备案审核等14项创新案例已分两批在全省复制推广,12项制度创新成果供全省借鉴。1项拟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沈阳片区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自2017年4月10日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3月31日,沈阳片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65家,注册资本18.36亿美元。其中,中国台湾新设投资企业24家公司,注册资本2701万美元,其中11家贸易公司,5家网络科技公司,3家信息咨询公司,2家文化发展公司,1家健康管理公司,2家金融公司。
截至2018年年底,沈阳片区共累计邀请、接待国内商务团组1016个,其中,来自美洲、欧洲、澳洲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团组284个。2018年累计组织、参加大型活动34场,参与人数5500余人。其中,2018年10月25日-22日举行的“第二届台湾创新创业青年辽宁(沈阳)行活动”,台湾青年企业家在考察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期间纷纷被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吸引,共有9家台资企业成功落户沈阳自贸区,注册资金共计4500万元。
三、下一步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思路
(一)完善招商基础信息储备
深度挖掘台湾项目,建立招商重点在谈储备项目库和重点目标客户库,完善招商基础信息资源储备。积极与市台办合作,扩展台资项目,充实台商目标客户,寻找合作机会,挖掘合作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开发收集、储备管理工作,并及时更新。筑牢招商基础,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二)制定招商鼓励政策
根据沈阳市出台的对台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围绕自贸区主导产业,制定“1+4”产业扶持政策,对项目引入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性奖励。
在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对企业建设、企业上市、先进项目、创新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在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方面,对各类金融机构设立,根据实缴资本和实际开办费用情况,分别给予落户企业80-2000万不等的扶持资金;根据金融机构的经营贡献,按照相应比例,连续5年给予政策奖励;对金融机构的办公用房,给予200-1000万不等的补贴;对入区高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也有相应补贴。
在支持融资租赁业方面,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和相关行业资质认定;鼓励企业增资和扩大规模;支持融资租赁类企业与各类企业合作,根据合同金额给予200-500万元不等的补助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开展跨境业务;对融资租赁业高端人才引入、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
在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方面,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设立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支持沈阳片区开展军民融合;鼓励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等一系列创业利好政策。
近期,我们还将出台支持国际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的产业扶持政策;为发挥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核心功能,我们也将出台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三)强化招商宣传推介,“引进来”“走出去”紧密结合。
1.组织策划招商活动,全年策划并组织开展主题各异的招商宣传活动,宣传自贸优势,扩大自贸影响,吸引台湾企业走进沈阳自贸片区,扩大沈阳自贸片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促进沈台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着力改善涉台营商环境。
2.加强与市台办的合作,积极做好台湾来访商务团组的邀请、接待、洽谈工作,加深与台湾商协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邀请台湾商务团组到沈阳自贸片区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创造合作机会,挖掘合作项目,探索建立经贸合作机制,开展各类贸易促进活动,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扩大贸易规模。
3.组织经贸团组赴台湾岛内和大陆东南沿海台商集聚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互通有无、扩展视野、取长补短,并对该区进行广泛宣传推介,持续提升沈阳自贸片区的知名度;参加与自贸区相契合的各类展会和招商论坛,宣传自贸区、推介自贸区,开发重点目标客户,挖掘项目资源。
4.开拓渠道,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台办的合作,摸清海外侨胞、台湾同胞等群体对沈阳自贸区建设的思想动态和认识程度,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尽可能多地收集这些群体对沈阳自贸区建设的认识看法和对策建议。充分利用市台办在台湾岛内的媒体渠道,通过网站、报纸、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融媒体对自贸区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同时加大政策在台湾的宣传力度提高台商知晓率,形成强大的磁力效应。
(四)以商招商
依托沈阳片区现有的“国际商会总部基地”、“自贸之窗”、“海外经贸顾问”、“经贸创新顾问”等载体和平台,充分调动台湾知名企业和商会组织的积极性,引进符合我片区主导产业的项目和企业落户沈阳片区。
(五)中介招商
与亿蜂、聚邦等招商中介机构合作招商,就跨境电商、航空产业等产业园区探讨中介招商合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专业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招商工作。
(六)产业招商
1.围绕重点产业,抓好航空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医疗健康、国际商贸、区域总部等产业的招商工作,加强与航产集团、沈飞民机、东软、新松等具有产业引领性质的企业对接合作。充分发挥国企、民企力量,以商引商、合资合作,招才引智、汇聚力量。
2.围绕区内重点企业平台,加强与沈阳锦联新经济产业园、新松机器人智能城以及航空产业园、东网科技园、毅昌设计谷、物联网产业园等平台类项目的协作,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熟悉产业链上下游,了解产业项目发展瓶颈,与产业园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产业精准招商工作模式。
3.围绕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中欧商品贸易平台、安博物流产业园、深业汽车销售综合体、南航沈阳维修基地、飞机蒙皮制造、沈飞复材等重点项目落地。
以上是关于加大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对台宣传推介力度的提案答复,感谢您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发展的重视和关心,我们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推进关键性、基础性、标志性改革为抓手,打造沈阳“四个中心”建设的先导区、示范区,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