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开透明沈阳空港进出境货物补贴方案助力沈阳临空经济发展的提案(第6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争取省市给予航空货运专项政策支持情况
自贸区管委会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航空货运专项政策工作建议,建议省市级层面,参照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做法,按照省市1﹕1资金配比,联合出台航空货运奖励政策,支持沈阳打造国际物流空中枢纽。具体为:
1.2024年1月25日,向市发改委报送《2024年沈阳临空经济区建设需市级层面研究解决的工作事项》;
2.2024年4月7日,按照市委办公厅通知“根据中办及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请围绕:‘自贸区建设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组织报送决策参考信息”要求,报送制约自贸区发展问题并从国家层面提出对策建议;
3.2024年4月25日,向省商务厅报送《关于拟请省商务厅协调国卫副省长调研问题清单》;
4.2024年6月5日,在民航局综合司调研组就《民用航空产业对中国国民经济影响》课题开展调研时,自贸区管委会就航线补贴政策等方面,向调研组提出相关建议;
5.2024年8月12日,按照省交通厅、沈阳市交通局《关于商请提供加快推进我省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建议的函》等文件要求,报送《关于加快推进民航高质量发展相关建议》。
二、起草国际航空货运专项奖励政策情况
2024年6月以来,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贸区管委会通过座谈征求意见、网络收集等方式,借鉴哈尔滨(《哈尔滨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奖励暂行办法》)、大连(《大连市航空运输业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都(《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昆明(《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支持航空物流和现代物流发展措施》)、广西(《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航线补贴办法的通知》)等地区做法,研究起草了《沈阳国际航空货运奖励暂行办法(草拟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自贸区管委会将积极争取推动省市出台航空货运奖励政策,激活空运通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助力企业供应链升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构建市场主导、公平公开的航线运营环境,推动临空经济繁荣发展,助力沈阳打造国际物流空中枢纽。
感谢您对沈阳空港进出境货物补贴及沈阳临空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