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资金(以下简称“信保资金”)是由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财政预算安排,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依托沈阳综合保税区桃仙管委会管理,对申请金融机构融资、符合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跨境电商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的企业信用贷款提供增信支持的政府专项资金。
一、出台《办法》的意义
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沈阳片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贷款,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破解沈阳片区跨境电商企业融资难题。利用盛京金控集团旗下盛京担保、盛京征信等金融服务公司,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融资。出台《办法》是今年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也是今年管委会“重强抓”考核内容之一。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18条,第一章总则,包含了制定本办法的依据,信用保证资金的解释,政策支持的企业范围和使用条件做了简要表述。
第二章资金设立与管理,明确了信用保证资金总规模1500万元。由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分3年拨付到位,首期规模500万元,信用保证额度放大倍数不低于5倍。明确了管委会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综保区桃仙管委会在信用保证资金管理上的职责。明确了与信保资金合作的银行和政策性担保公司须与桃仙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申请信保资金支持的企业须在沈阳市相关征信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风险控制,明确了信保资金以信用保证形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专业担保机构以担保形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明确了信保资金与银行、担保公司在贷款本息损失风险上的分担比例为40︰20︰40。对信保资金支持的单个企业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上浮、担保费率做了限制。明确了申请信保资金和信保资金代偿业务的流程。执行了信保资金风险防控措施。
第四章附则。提出《办法》有效期为3年。
目前,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做好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