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要求,自贸区沈阳片区拟于5月20日-28日期间组织开展2020年专利择优费申报工作。
一、2020年支持重点
1.2019年度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和个人。
2.2019年度获得PCT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
3.2019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专利大户”。
已获得过同类支持的专利,不再享受本次资助。
二、申报材料
1.区、县(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
2.《沈阳市发明专利择优支持费申请表》。
3.《沈阳市发明专利择优支持费申请汇总表》。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提交授权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缴费收据扫描件。
5.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缴费收据扫描件。
6.获得PCT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证书、相关缴费凭证扫描件。
7.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专利择优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出现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专利资助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全额收回资助费用,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2.申报材料:书式材料一式六份,并且按汇总表顺序分成6套;电子材料必须用excel表上报(不得改动电子表格式),材料递交截止2020年5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荣
联系电话:02483777912,13940032027
电子邮箱:2241410991@qq.com
附件:1.
申报2020年择优支持费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