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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沈阳自贸区管委会

根据《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要求,自贸区沈阳片区拟于5月20日-28日期间组织开展2020年专利择优费申报工作。

一、2020年支持重点

1.2019年度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和个人。

2.2019年度获得PCT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

3.2019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专利大户”。

已获得过同类支持的专利,不再享受本次资助。

二、申报材料

1.区、县(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

2.《沈阳市发明专利择优支持费申请表》。

3.《沈阳市发明专利择优支持费申请汇总表》。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提交授权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缴费收据扫描件。

5.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缴费收据扫描件。

6.获得PCT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证书、相关缴费凭证扫描件。

7.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专利择优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出现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专利资助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全额收回资助费用,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2.申报材料:书式材料一式六份,并且按汇总表顺序分成6套;电子材料必须用excel表上报(不得改动电子表格式),材料递交截止2020年5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荣

联系电话:02483777912,13940032027

电子邮箱:2241410991@qq.com

    

附件:1.申报2020年择优支持费表格.xls

  2.承诺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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