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一面书有“廉政高效办实事,保驾护航解民忧”的锦旗,这是劳动者霍某为表达对劳动监察大队的感激之情而赠送的。
2019年,霍某被沈河区某派遣公司安排到于洪区某企业工作后发生了工伤,派遣公司为其进行了工伤认定,并将认定书交给用人单位。但霍某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分歧,用人单位始终未将认定书交给霍某,致使其无法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其间,霍某通过聘请律师解决无果,反而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无奈之下,霍某希望借助劳动行政部门介入索要工伤认定书,并打来电话咨询。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劳动监察大队告知此事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建议其走司法诉讼渠道进行解决。霍某及其代理人对此感到十分失望,因为疫情防控期间司法诉讼时间较长,而工伤鉴定是有时效的,极有可能诉讼结果未出,鉴定时效期限 已过。
了解到霍先生的困惑后,劳动监察大队力求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协调三方化解矛盾。由于矛盾错综复杂,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工作人员只能像“抽丝剥茧”一样,通过多轮政策讲解、法规宣传、心理疏导、平等协商,霍某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伤认定书。霍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但因身体尚在恢复中,遂委托其代理人将锦旗送至劳动监察大队。
今年初以来,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00余起,均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特别是春节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集中受理网投案件400余起,在规定的特殊时限(24小时)内全部办结,回访满意率达100%,有效促进了疫情期间沈河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