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疫情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和有序开展,确保我区在此期间无重大安全隐患存在,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非法出境导致的脱离监管现象发生,和平区司法局特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排查清理,逐一落实最新的不准出境报备手续,及时地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备案。
此项机制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到属地司法所报到时,填写《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和《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批量装载布控报送表(新增)》后,及时送达公安部门并由公安部门办理不准出境人员报备手续。矫正期间内,对社区矫正对象持有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证件,予以及时收缴保管并对持有外国护照的,及时通报公安边防检查机关。
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备案机制的建立,强化了区司法、公安两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功能,有效阻止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私自出国出境,进一步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违法出境、脱管和漏管现象的发生,推动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保障了我区法治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
(撰稿人:杨予西 审核人:唐世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