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在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面对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国家连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区局攻坚克难,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目标,坚持做好收入目标的统筹规划和责任分解落实,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收入预测,提升分析水平,圆满完成2021年组织税费收入目标。
(二)依法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对近年来陆续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坚持政策清单化、服务网络化、宣传常态化。在依托区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政策落实风险 分析应对工作,合理部署区局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工作的具体安排,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组织区局各部门深入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实现优惠政策纳税人应享尽享,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为做好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规划、决策,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以及“万人进万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积极走访企业“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强化服务意识,打造纳税服务升级版,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助力。
(四)开展进企业走访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切实推动“五个一百”系列实践活动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全面助力企业发展。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2021年新办企业进行随机回访,宣传税收政策,开展廉政工作宣传,加强问题线索搜集,加强社会监督。
(五)积极推进“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做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以税收管理员为核心,开展“管家式”服务,与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电话服务和线上服务等多种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听取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业务办理情况,及时回应涉税问题。结合企业特点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滴灌式”辅导,跟踪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有效落实。
(六)加强系统保障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区局系统岗位权限,及时发现上报有关系统欠缺或故障问题,并提出修正建议,确保征纳各环节顺畅运行。
(七)优化风险指标及风险应对。严格执行省、市局风险管理工作流程,依托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和大数据云平台,开展此项工作,对上级下发的各批次任务认真梳理相关内容及对应的相关税收政策,明确并细化各项风险指标,确保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对风险排查全程监控,及时将疑点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八)做好退、补税工作。依托市局、区局下发的各类应享未享纳税人名单和错误享受纳税人名单,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对符合减免税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展退税工作以及错误享受纳税人的补税工作。办税服务厅文书审批室专人专岗主动联系纳税人告知其应享情况并核实其银行账户信息,同时做好与局内各部门配合工作,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九)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上报清理结果,确保现行文件合法合规。
(十)强化国际税收管理。围绕强化跨境税源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主线,完善反避税工作、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税收服务与管理、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国际税源发掘,切实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国际税收管理科学发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一)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注重与税收中心工作、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决策有机结合,提高学习针对性、实用性和经常性。进一步规范区局工作流程,提高区局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十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区局专人实时监控重要网络媒体和网站动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第一时间引导应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工作。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平台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采集、公开更加及时准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更加规范,执法音像记录传递、储存更加便捷高效。2021年区局累计公示执法信息2083条,上传执法音像记录88户次,实施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确保了“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减少税收执法风险,在区局执法工作中取得实效。
(十四)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规范区局执法程序,为区局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十五)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六)落实内控机制建设,实施科学风险管理。区局依据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内控相关制度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岗责体系、强化风险管理”为依据,逐步建立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内部控制专项制度。
(十七)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区局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通过重点督查、专项督察、日常督查等督查方式对内部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督察,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与此同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八)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和复议诉讼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辅导,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答得准。对容易引发纠纷的薄弱环节开展预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应急预案。在办税高峰期,及时调整窗口职能和人员以缓解排队等候压力,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
(十九)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日常工作中开展法律救济知识、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学习培训,学习《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规范,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21年区局未发生复议和诉讼事项。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二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办税程序、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布设,主动引导纳税人自主获取涉税信息。
(二十一)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外发布涉税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薄弱环节,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二)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引领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和实际案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二十三)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区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依托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月、学雷锋奉献日等活动推进税法宣传。
(二十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税收法治理念。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深化同各类媒体资源的合作,依托纳税人学校、微信群等多种资讯平台开展纳税宣传,多次召开税企座谈会,设立企业服务日,专人专岗负责解答企业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税收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二十五)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纳税人讲解纳税信用相关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扩大社会影响。
九、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六)加强资质提升,强化执法队伍。区局严格按照市局法制机构人员配置要求配备法制机构干部;落实市局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积极为干部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