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新闻资讯

新闻动态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延至年底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主办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24-83777911 传真:024-83777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2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547号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2416号-2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