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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协同立法护航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合肥3月31日电(记者 刘美子)记者从31日召开的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在四地同步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新规的落地将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在政务服务领域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政务数据安全共享、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等。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和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新规,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

为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规定提出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平台运行、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创新服务模式上,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

长三角三省一市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并扩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范围。

规定还提出,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的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拓展服务触点,鼓励银行、邮政等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其自助服务终端等,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向身边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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