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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风险评估机构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    信息来源: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

为推进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依法治理进程,提高管理者的风险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政策的公正、公平、公开性质,拟对《沈阳空港经济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沈阳综合保税区桃仙园区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与《沈阳空港经济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沈阳综合保税区桃仙园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以下分别简称《招商政策》和《生命健康政策》)及实施细则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就风险评估机构比选采购事项公告如下,请有意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一、服务内容

对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出台的《招商政策》和《生命健康政策》)及实施细则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在辽宁省、沈阳市公示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清单企业名录中,有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2.负责人及其团队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扎实的风险评估服务经验;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风险评估机构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

4.对沈阳空港经济区相关工作有一定了解。

三、报价方式及内容

1.参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需按照《报价函》的内容详细填写,将风险评估费用明确填写。

2.报价函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盖章,将纸质函邮寄至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一局。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公告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7月20日

有意参选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纸质版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9-1号联检大楼A座705,投资促进一局田甜收。

报名结束将组织内部评选,评选结束后,将于2023年7月底前以公告并发送《入选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入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 15998889257)


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23年7月17日


附件: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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